深圳無房的繳存職工可按月應繳存額的100%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中,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可選擇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
《關于我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關事項的通知》于10月25日正式發布。
深圳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通知》規定,深圳無房的繳存職工可按月應繳存額的100%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中,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可選擇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
《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職工應當在《通知》有效期期內按規定申請辦理此期間月份的租房提取業務。
深圳公積金租房提取渠道
為提高業務辦理便捷度,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通了按月應繳存額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線上辦理渠道和“跨省通辦”服務。
職工可以通過“粵省事”和“廣東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寶-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渠道“零材料、零跑腿”辦理該業務,職工無論身處何地,都能即時、便捷享受到新政策。